品牌个性论
20世纪50年代,对品牌内涵的进一步挖掘,美国Grey广告公司提出了品牌性格哲学,日本小林太三郎教授提出了企业性格论,从而形成了广告创意策略中的另一种后起的、充满生命力新策略流派——品牌个性论(brand Character)。该策略理论在回答广告说什么的问题时,认为广告不只是说利益、说形象,而更要说个性。由品牌个性来促进品牌形象的塑造,通过品牌个性吸引特定人群。这一理论强调品牌个性,品牌应该人格化,以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应该寻找和选择能代表品牌个性的象征物,使用核心图案和特殊文字造型表现品牌的特殊个性。
品牌个性论的基本要点是:
1.在与消费者的沟通中,从标志到形象再到个性,个性是最高的层面。品牌个性比品牌形象更深入一层,形象只是造成认同,个性可以造成崇拜。德芙巧克力:牛奶香浓,丝般感受。品牌个性在于那个丝般感受的心理体验。能够把巧克力细腻滑润的感觉用丝绸来形容,意境够高远,想象够丰富。充分利用联觉感受,把语言的力量发挥到极致。
2.为了实现更好的传播沟通效果,应该将品牌人格化,即思考如果这个品牌是一个人,它应该是什么样子……(找出其价值观、外观、行为、声音等特征)。
3.塑造品牌个性应使之独具一格、令人心动、历久不衰,关键是用什么核心图案或主题文案能表现出品牌的特定个性。
4.寻找选择能代表品牌个性的象征物往往很重要。例如,花旗参以鹰为象征物等。
任何一个占有一席之地的品牌,都必须顺应市场的变化,尽可能地创造出让竞争者难以模仿或短时间内难以模仿的个性化品牌。只有独特的品牌个性才可以培育出众多的品牌忠诚者;只有致力于创造个性化品牌的企业,在创新、提升品牌档次和开拓更大市场空间上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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