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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 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市 与县 市、区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 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 市、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贯彻执行税收法规和政策;按照预算安排制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协调和办理税收退税等事项。
六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市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市级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九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全 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地方 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和监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 赠款管理工作。
十牵头编制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 府授权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国有 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 理办法制定和组织实施需要统一规定的相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并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十二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 险资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三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四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市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 法规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 称评聘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事项。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