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签证门户网站https://www.visa.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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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京畿道果川市果川路47果川政府总部大门1东 ( 外国人综合介绍中心 : +82-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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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签证申请程序简介
通过签证网站申请电子签证
1. 申请途径
签证网站 申请电子签证(个人)
2. 申请人
外国人本人申请或由邀请人代理申请
3. 可申请的滞留资格 (以2021.12.8为准 )
- 申请条件 : 收到雇用推荐书(又名:GOLD CARD)尖端科学技术人才
- 签发条件 : 启用针对入境外国人的指纹采集系统 (2012年1月1日) 后以短期访问(C-3)资格入境3次以上,且在韩期间无非法居留或其他犯罪事实的人员
※ 关于可以申请的滞留资格详情,请通过签证导航查询
4. 所需材料
- 可在签证导航各类签证所需材料中查询, 也可访问各驻外使领馆官网领事业务中的签证信息页面查询。
5. 处理程序
外国人本人申请程序
- 1. 申请人 - 填写电子申请书 (签证网站)
- 2. 申请人 - 在线支付 (签证网站)
- 3. 申请人 - 申请及传送 (签证网站)
- 4. 邀请方(企业/个人) - 确认邀请 (签证网站)
- 5. 签证审核负责人 - 接收及审核
- 6. 邀请方, 申请人 - 确认结果 (签证网站)
- 7. 邀请方, 申请人 - 打印/发送 电子签证签发确认书 (签证网站)
- 8. 申请人 - 入境大韩民国
邀请人代理申请流程
- 1. 邀请方 - 登录 (签证网站)
- 2. 邀请方 - 填写电子申请书 (签证网站)
- 3. 邀请方 - 在线支付 (签证网站)
- 4. 签证审核负责人 - 接收及审核
- 5. 邀请方 - 确认结果 (签证网站)
- 6. 邀请方-申请人 - 打印/发送 电子签证签发确认书 (签证网站)
- 7. 申请人 - 入境大韩民国 (签证网站)
通过签证网站申请签证发给认定书
1. 申请途径
签证门户网站 申请 选单签证发给认定书
2. 申请人
由邀请方代理申请
3. 可申请的滞留资格 (以2021.12.8为准 )
- 申请条件: 统计局告示的标准职业分流的大分类1(管理者)或2号(专家及相关从事者)行业从事人员
※ 关于可以申请的滞留资格详情,请通过签证导航查询
4. 所需材料
- 可在签证导航系统各类签证所需材料中查询, 也可访问各驻外使领馆官网领事业务页面查询。
5. 处理程序
- 1. 邀请方 - 登录 (签证网站)
- 2. 邀请方 - 填写电子申请书 (签证网站)
- 3. 签证审核负责人 - 接收及审核
- 4. 邀请方 - 查询结果 (签证网站)
- 5. 邀请方- 申请人 - 确认结果及下载签证申请书 (签证网站)
- 6. 申请人 - 申请签证及支付手续费 (驻外使领馆)
- 7. 签证领事 - 签发签证 (驻外使领馆)
- 8. 申请人 - 入境大韩民国
6. 确认签证发给认定书审核结果
签证发给认定书审核结果,可进入签证网站内查询进度,也可通过申请表上的邀请人E-MAIL或手机短信以及致电ARS (02-2650-6363)查询。
7. 签证申请
※ 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仅限申请一次。
欲了解其他事项,请致电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无需加区号直拨1345, 从国外拨打时+82-1345)咨询。
通过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
1. 申请地点
居住国(地区)所属领区大韩民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2. 申请人
外国人本人申请或通过签证代办机构(指定旅行社)代理申请
3. 可申请的滞留资格 (以2021.12.8为准 )
※ 关于可以申请的滞留资格详情,请通过签证导航查询
4. 所需材料
- 如驻外使领馆馆长同意,可用所在国货币支付。
- 签证导航所介绍的材料为在各国均适用的最少范围内的共同材料。
为进行更加准确的签证审核,驻外使领馆馆长可根据所在国(领区)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所需材料。
因此,签证导航介绍的材料与各驻外使领馆官网(领事公告)介绍的材料如有不同,应根据驻外使领馆要求提交材料。
5. 签证申请及审核流程
- 1. 申请人 - 提交申请书
- 2. 签证领事 - 接收及审核 (驻外使领馆)
- 3. 签证领事 - 签发签证 (驻外使领馆)
- 4. 申请人 - 入境大韩民国
※ 如欲了解其他事项,请致电所在国(领区)驻外使领馆领事部门咨询。
通过韩国内出入境外国人事务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发给认定书
1. 申请地点
邀请方地址所属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2. 申请人
外外国人本人申请,也可以通过邀请方或代办机构(E-9, E-10)代理申请
3. 可申请的滞留资格 (以2021.12.8为准)
※ 关于可以申请的滞留资格的详细信息,请用签证导航查询。
4. 所需材料
- 签证导航所介绍的材料为在各国均适用的最少范围内的共同材料。
为进行更加准确的签证审核,出入国管理事务所负责人可以增加或减少所需材料。
5. 处理程序
- 1. 邀请方 - 填写申请书 (签证网站)
- 2. 签证审核负责人 - 接收及审核
- 3. 邀请方 - 查询结果 (签证网站)
- 4. 邀请方 -申请人 - 打印 /发送 签证申请书 (签证网站)
- 5. 申请人 - 申请签证并支付手续费 (驻外使领馆)
- 6. 签证领事 - 签发签证 (驻外使领馆)
- 7. 申请人 - 入境大韩民国
6. 通知签证发给认定书审核结果
签证发发认定书审核结果,可进入签证网站内查询进度,也可通过申请表上的邀请人E-MAIL或手机短信以及致电ARS (02-2650-6363)查询。
7. 签证申请
※ 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仅限申请一次。
欲了解其他事项,请致电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无需加区号直拨1345, 从国外拨打时+82-1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