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20〕第1号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企业年度报告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为做好2019年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凡在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辖属市监部门登记的企业 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必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广东”网站报送2019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报送网址为http://gsxt.gdgs.gov或扫码下载“粤商通”APP进行填报。
二、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方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报送实行电子化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报告;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网上报送年度报告也可以向其登记的市监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三、对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附件:“粤商通”APP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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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