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凡2019年12月31日前经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须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 http://sc.gsxt.gov)报送2019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也可选择向登记注册机关报送纸质年报)。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年报信息。如不按时报送年报或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同时政府部门将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进出口、出入境、登记注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授予荣誉称号、生产经营许可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且经营异常名录和经营异常状态的记录将伴随该市场主体终身市场主体要重视信用积累及时、准确填报2019年度报告以免信用受损影响经营发展。
咨询电话:市市场监管局:26639388; 雁江区市场监管局:26243932;安岳县市场监管局:26583353;乐至县市场监管局:23322556。市人社局:26110805;雁江区人社局:26921133;安岳县人社局:24522371;乐至县人社局:23322068。市统计局:26110253;雁江区统计局:26222120;安岳县统计局:24524799;乐至县统计局:23322162。市商务局:26110897;雁江区商务局:26920600;安岳县商务局:24522416;乐至县商务局:26317123。交流咨询qq群:233438827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