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告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就我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年报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年度报告主体
一凡2019年12月31日 含前在邹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山东 sd.gsxt.gov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三、年度报告方式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山东 sd.gsxt.gov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纸质方式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四、法律责任
逾期未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状态在个人出行、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
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