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范围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亳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安徽” 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申报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
二、年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年报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安徽” http://ah.gsxt.gov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四、注意事项
一市场主体在首次年报及公示信息前应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信息填报”网页界面下方“企业联络员注册”进行注册。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进入“企业联络员变更”填写相关信息也可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联络员变更。年报信息填报完成后须选择“保存并公示”。
二除年报信息外企业还应当通过“公示系统”填报公示即时信息 包括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法分子利用提醒年报公示诱导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套取银行卡号及验证码等信息时请提高警惕谨慎对待防止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咨询电话: 亳州市市场监管局:5125602
谯城区市场监管局:5516973
蒙城县市场监管局:7683310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7221576
利辛县市场监管局:8810059
亳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5995078
亳州市中药材市场市场监管局:3035268